您的位置 首页 境外

承诺书撤回的公开声明

珠海市各级政府、各珠海市摩尔广场小业主、罗盛宗、戴丽:
2016年7月14日,因为对内地法律不了解,在事实不清及被人诱导逼迫的情况下,本人陆炳同签订了《承诺书》。该《承诺书》中的承诺,即关于“三位股东共同承诺,在剩余的六年委托期内保证小业主合同条件下的租金收入。摩尔广场经营收入在扣除正常运营费用后,与应支付给小业主的租金之间的差额,由三方按原股权比例承担并由政府监管支付。2016年7月19日前,三方应先行按目前预估的六个月的租金差额共2400万元人民币汇入政府指定的第三方监管账户作为履约保证金,其中戴丽应汇入960万元、罗盛宗应汇入840万元、陆炳同应汇入600万元。租金的具体支付方式及金额,由三方和业主代表达成一致意见后,在政府的监管下支付。在形成新的解决方案前,保证金每半年支付一次,每次提前一个月汇入政府指定的第三方监管账户”的承诺,不是本人真实的意思表示,现本人登报公开声明:撤回该《承诺书》,也不承担该承诺书中载明的义务。
因为欠缺小业主们的联系方式,无法一一通知,只能依法采取登报的方式作公开声明。不周之处,谨此致歉!
特此通知!

                            声明人:陆炳同

                            2022 年7月6 日

为您推荐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13536507685

在线咨询: QQ交谈

邮箱: 3236039147@qq.com

电话:1353650768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