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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拟出台新政 明确深海养殖和远洋捕捞补助对象和范围

世界报社新闻中心
为加强和规范珠海市现代海洋渔业发展及补助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目前,珠海市农业农村局就《珠海市深海养殖和远洋捕捞扶持措施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9月3日。

《实施细则》适用于珠海市现代海洋渔业发展补助专项资金分配、使用和监督管理,所称的珠海市现代海洋渔业发展补助专项资金是指由市、区两级财政预算安排专项用于扶持发展现代海洋渔业的专项资金。

《实施细则》共七章二十条,主要包括总则、补助对象和范围、资金申报评审、项目实施及验收、资金拨付等内容。

《实施细则》中所称的补助对象为珠海市注册的相关涉渔企业、合作社,其中远洋渔业企业应拥有农业农村部远洋渔业企业资格证书,所称的补助项目范围参照《珠海市深海养殖和远洋捕捞扶持措施(暂行)》所列举的项目类别。

《实施细则》指出,项目申报单位应按《实施细则》和市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印发的申报指南有关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并对提交的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存在不符合《实施细则》或者申报指南要求,同一项目多头或者重复申报市、区级财政性资金资助,被列入市、区级财政专项资金违规、失信信息名单等情形的之一的,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不予受理。

此外,《实施细则》还提到,强化资金监管,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对相关部门和单位予以处理,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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