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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变化!企业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不留痕”

记者从市场监管总局获悉,该局近日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已经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经营主体,不再公示相应的经营异常名录列入信息,实现经营异常名录移出“不留痕”。

截至目前,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累计停止公示经营异常名录列入信息4842.47万条。涉及经营主体2551.24万户,其中企业501.53万户、个体工商户2013.47万户、农民专业合作社36.24万户。

新修订的《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已于2025年5月1日施行。市场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一举措积极回应了经营主体关切,提升了信用修复的有效性,营造了更加公平公正的发展环境。(记者杨召奎)

【编辑:庄观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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