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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通、安徽凤阳等地发文 鼓励农村居民放弃宅基地进城买房

世界报社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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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苏南通、安徽凤阳等地发布通知,鼓励农村居民退出合法宅基地并进入城市购房,对于在指定区域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一定购房补贴。而在湖北鄂州,农村居民自愿退出宅基地的,按照退出的宅基地面积进行补贴,退出的宅基地归还村集体复耕复垦。

鄂州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一位工作人员6月24日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介绍,目前,相关措施还在通知阶段,具体补贴细则没有出来,“主要是为了鼓励大家进城购房”。


各地奖补标准不一

根据鄂州市4月22日发布的《关于推进就地城镇化和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原则上不再新建集体土地上的安置房,已批未建的不再建设,采取货币化、房票、团购商品住房等方式安置。

值得一提的是,鄂州市明确鼓励农村居民进城购房,农村居民自愿退出合法宅基地且拆除宅基地及相关建(构)筑物后,在“双集中”区域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按退出的宅基地面积给予购房补贴,退出的宅基地归还村集体用于复耕复垦。

6月20日,安徽省凤阳县《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指出,给予退出宅基地奖励。

今年6月20日至12月31日,对纳入2024年土地增减挂范围内和县房屋征收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纳入征收范围内的项目,涉及需要安置宅基地的本县农村居民,如自愿放弃宅基地安置并进城购房,在原宅基地归还村集体用于复耕复垦并拆除建(构)筑物后,一次性给予5万元购房奖励(与货币、房票安置、购房补贴不同时享受)。

全县原则上不再新建集体土地上的安置房,已批未建的不再建设,采取货币化、房票、团购商品住房等方式安置。整合安置房需求,通过收购存量商品房、定向回购新建商品房等方式,促进房地产开发企业滚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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